浅析海关商品归类:手串在国际贸易中的角色

发表时间: 2022-05-17 10:35

近日某宝上偶然看到一串天然牦牛角手串非常好看,该商品经过切割、打磨、钻孔、抛光、串联等等一系列工艺制作而成,带在手上起到一个装饰的作用,看到这串手串时归类的细胞不自觉的就开始跳动起来,下面是手串的图片。

首先可以按照装饰用途归入71章,其次也可以按照材质归入96章;

要搞清楚这个问题第一步还是看下税则注释,品目9601的注释中写到:本品目适用于已加工的动物质材料(不包括品目96.02所列的材料)。这些材料主要通过雕刻或切割进行加工,其中大多数也可以通过模塑进行加工。本品目包括:(一)已加工的动物质雕刻材料,(二)本品目的动物质雕刻材料制品。

大家可以看到品目96.01中反复强调了一个雕刻工艺!显然图片的手串是没有经过雕刻工艺的,所有不能归入品目96.01中。既然按材质不能归入96章,那么就从它的用途着手。让我们到71章里去找找依据,在71章的章注十一中写到:品目71.17所称“仿首饰”,是指不含天然或养殖珍珠、宝石或半宝石(天然、合成或再造)及贵金属或包贵金属(仅作为镀层或小零件、小装饰品的除外)的上述注释九(一)所述的首饰(不包括品目96.06的钮扣及其他物品或品目96.15的梳子、发夹及类似品)。

在这条章注里提及到了品目71.17的材质和首饰的范围。那么再让们看看哪些可以被称为首饰呢?71章章注九写到:品目71.13所称“首饰”,是指:

  (一)个人用小饰物(例如,戒指、手镯、项圈、饰针、耳环、表链、表链饰物、垂饰、领带别针、袖扣、饰扣、宗教性或其他勋章及徽章);以及

  (二)通常放置在衣袋、手提包或佩戴在身上的个人用品(例如,雪茄盒或烟盒、鼻烟盒、口香糖盒或药丸盒、粉盒、链袋、念珠)。

  这些物品可以和下列物品组合或镶嵌:例如,天然或养殖珍珠、宝石或半宝石、合成或再造的宝石或半宝石、玳瑁壳、珍珠母、兽牙、天然或再生琥珀、黑玉或珊瑚。

在这里大家是不是发现了一个词叫“念珠”。那么念珠是不是就是我们平时生活中所说的手串呢?通过百度查找相关的资料找到了念珠的解释。念珠又称数珠,主要是指一些宗教在祈祷、歌颂、念经、念咒或灵修时所用的物品,一般在各种传统宗教成员如道教、罗马天主教、东正教、英国国教、伊斯兰教、印度教、佛教、锡克教和巴哈伊教中使用,宗教里多数用于祈祷、歌颂或灵修。在此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到念珠在不同的宗教派别里都是存在的,例如在佛教中就是通常我们所见到的佛珠。

在71章章注释这个定义中我们不难发现念珠并不包括在仿首饰中。而念珠只在品目71.13注释二中有提及到,由此可以断定第71章中所指的念珠只包括品目71.13贵金属或包贵金属制的。所以图片这串天然牦牛角制的手串应该按他的用途归入品目71.17之中,以上仅代表个人意见,如有不妥还请指出。